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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2024年招聘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公告
日期:2024-01-31 11:18 浏览:184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农办科〔2018〕15号)和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函〔2023〕23号)文件精神,为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产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工作中提供更加完善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的能力,决定在我区继续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面向全区招募5名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其中蔬菜栽培技术指导员1名、王十万黄辣椒种植技术指导员1名、玉米栽培技术指导员1名、果树栽培技术指导员1名、柑橘栽培技术指导员1名。

一、特聘对象

我区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

二、特聘条件

1、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专业技术特长和科技素质;

2、热爱农业农村工作,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与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3、身体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能下乡进行技术指导,年龄不超过65岁;

4、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其本专业技术水平得到群众认可。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聘:

1、现役军人;

2、本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

3、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况。

三、职责与任务

1、帮助新型经营主农户及脱贫户、返乡创业人员发展特色产业。联系有关专家,配合本地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脱贫致富带头人和脱贫户、返乡创业人员科学发展农业产业。

2、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为农户及脱贫户、返乡创业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实用技术,对农户及脱贫户、返乡创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四、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区农业局农技推广中心报名,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6日到2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技能考核。根据报名人数,若报名人数大于招聘计划的3倍,先组织笔试,按1:3的比例确定技能考核人员。技能考核由专家组组织进行,基本程序为:(1)个人陈述开展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专家点题询问。

3、研究公示。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由区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组织开展对拟聘人员的考察。

5、签订服务合同。考察合格者,即为我区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由区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合同,合同期限10个月。

五、管理与考核

对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动态淘汰制,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实行量化考核。考核分半年和年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将不再聘用,对工作负责、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在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六、服务报酬

依据《株洲市渌口区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以效能定薪酬(底薪+绩效奖励),年终按照考评结果情况发放薪酬。

附件:渌口区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员报名表

2024年1月26日